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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514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1.06.15阅读次数:5248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514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1.(单选题)下列对法谚的解读正确的是:

A.法无授权不可为——每个公民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作为

B.枪炮作响法无声——战乱时,平常法律所维系的社会秩序荡然无存

C.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规定与道德信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D.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即使初衷是好的,如果触犯了法律还是要一视同仁

【答案】B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项,法无授权不可为,是从执法者的角度讲,指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必须有法律授权。故A项错误。

B项,“枪炮作响”指战乱,“法无声”指法律失去作用,故B项表述正确。

C项,这句话的意思是,法律必须得到人们发自内心的认同才能发挥作用,这并没涉及道德问题,C错误。

D项,这句话意思是,法律不会对权贵阿谀奉承,强调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涉及初衷问题,D错误。

2.(单选题) 甲乙两家是邻居,甲家在距乙家地基2米处种有一棵大树。每逢刮大风,风便会将这棵树的一些大树枝刮落到乙家房屋上。乙担心会损坏房屋,多次找甲协商,要求甲将树枝砍去一些,被甲拒绝。某日,暴风雨即将来临,乙再次找甲协商却没找到,情急之下自己砍去了一些伸到自家房屋上的树枝。甲回家后要求乙赔偿500元,乙不同意,甲将乙起诉至法院。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狂风暴雨即将来临,乙砍掉一些树枝来避免自己房屋的损害属于紧急避险,因而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B.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因此,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虽然这棵树属于甲,但因伸到了乙的房顶,这棵树在乙房屋界内的部分应当属于乙,因此,乙砍掉那些树枝是合法的,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D.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但是乙在砍之前有意愿但无法告知甲,因此可免其部分责任

【答案】A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现实和紧急的损害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致人损害的行为。《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在暴风雨的天气,乙找甲协商没找到,情急之下砍掉树枝的行为不是侵害甲财产权的行为,而是合法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因此A项正确。

3.(单选题)王某将自家三层楼房的承建工程承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包工头李某。双方合同约定,李某“包工不包料”,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李某承担。李某找来邻居张某帮工,工资100元/天。施工过程中脚手架倒塌,将在地面上递砖块的张某压成重伤。张某要求包工头李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李某不允,双方闹至法院。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承担全部责任

B.王某、李某、张某都要承担责任

C.李某、张某承担责任,王某没有责任

D.王某、李某承担责任,张某没有责任

【答案】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题干中李某雇佣张某干活,张某受到的损害理应由雇主李某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题干中李某是承揽人,王某是定作人,李某没有施工资质,作为定作人王某选任有过失,王某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单选题)张某为了要男孩,将妻子刚生下的生重病的女婴扔进小河里淹死。张某应被定为犯有:

A.过失杀人罪

B.故意杀人罪

C.遗弃罪

D.虐待罪

【答案】B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项:过失杀人罪又称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致他人死亡的行为。

B项: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

C项: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D项: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题干中,张某明知把婴儿扔进河里必然会导致婴儿死亡,还将该女婴扔入小河淹死,剥夺了该女婴的生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故正确答案为B。

5.(单选题)以下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的是:

A.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决定

B.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任免决定

C.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离退休决定

D.行政机关吊销其工作人员参股企业的营业执照

【答案】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B项不在行政诉讼受理范围,《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C项不在行政诉讼受理范围,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离退休决定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所以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D项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

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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