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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677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1.11.25阅读次数:5757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677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1.(单选题)全国人大代表根据什么产生组成代表团:

A.民族

B.职业

C.选举单位

D.地域

【答案】C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一章第四条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本题正确答案为C。

2.(单选题)某市一公民从海外回国,入境时带回的一箱化妆品被该市海关扣押,该公民不服,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机关应该是:

A.该市海关

B.该市人民政府

C.该市海关的上一级海关

D.该市所属省级人民政府

【答案】C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题正确答案为C。

3.(单选题)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________三大类。

A.地役权

B.质权

C.担保物权

D.留置权

【答案】C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物权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本题答案选C。

【背景扩充】

1.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2.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

3.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是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是人民调解制度的丰富完善。

自2011年国务院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旧区改造工作开始适用房屋征收新政。新政以政府实施、公众参与、补偿透明、程序规范等特点加之有效的技术手段,有效遏制了拆迁旧政中存在的前紧后松、暗箱操作、暴力强拆等问题,公正、公开、公平的制度设计得到了较为广泛的社会认可,旧区改造速度得以加快,居民满意度得以提升。为积极应对近年来房屋征收矛盾多发、频发的现状,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优势向矛盾纠纷积聚领域进一步延伸、A市各区逐步在房屋征收实践中引入人民调解工作,并不断完善。

在A市的房屋征收实践中,近年来产生的房屋征收民间纠纷主要有三类:一是家庭内部矛盾,包括房产确权、补偿款分割、补偿方式不一致、财产分割后的履行保障纠纷、以及连带产生的老年人赡养、未成年人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抚养等纠纷;二是被征收房屋房东与租客之间的租赁纠纷,主要涉及用以经营的店铺或门面房;三是对一些建筑物、附属物、混合物认定引起的邻里纠纷。其中第一、第二类纠纷属于人民调解的可调范围,第三种需由专业部门依据事实认定,实践中第一类纠纷占绝大多数。

例如,B区在旧区改造任务最繁重的S街道J街道,采取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在房屋征收基地设立由分管综合司法工作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组长的人民调节组,街道司法所全体成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居委调解干部、律师、民警、退休法官等任组员,在征收基地区域设立专门的接待场所,回答居民的法律咨询、受理调解申请并开展具体的调解工作。户籍在J街道72街坊某号的王某,因诈骗罪被判刑13年,已服刑8年。由于该户目前由其前妻姚某承租,王某非常担心其安置权益被忽略,出狱后无家可归,故向司法所帮教人员提出希望通过征收补偿得到一套住房。司法所立即联系征收事务所了解情况。之后,司法所会同调解工作室.牵头征收事务所和居委会,主动与姚某接触,开展矛盾化解工作。通过数次与姚某的沟通,及进监做王某的工作,双方终于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姚某将价值59万的安置房登记在王某名下,并表示给予王某适当的装修费。王某的旧改权益,在多方努力下得到了维护,他出狱后的生活也获得了保障。

4.(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有关人民调解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

A.人民调解属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范畴

B.人民调解尊重当事人的权利

C.人民调解采用一定的强制手段

D.人民调解的内容包含了家庭内部矛盾和租赁纠纷

【答案】B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项错误,C项错误。人民调解制度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它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是平行并列的三大调解制度。C项中“采用一定的强制手段”说法错误。

B项正确。《人民调解法》第三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选项中,“尊重当事人的权利”符合该条第三款之规定。

D项正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其中: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一般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邻里、同事、居民、村民之间,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企业职工与所在企业之间,因企业转制、租赁、兼并、破产、收购、转让,或者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等发生的纠纷。城市居民与城市市政管理组织、施工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因城市街道市政建设,危改房屋改造等引发的纠纷等等。“家庭内部矛盾和租赁纠纷”包含在调解范围。

答案选项为BD。

5.(单选题)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下列属于要约的是:

A.某企业在报纸上刊登的商业广告

B.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股说明书

C.某商场向居民小区散发的商品价目表

D.某单位向经销商发出订购50台最新配置的某品牌电脑的订货单

【答案】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所以,A、B、C项均属于要约邀请,D项属于要约。

故答案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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