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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681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1.11.29阅读次数:5179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681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1.(单选题)大学生李某的一项发明获省级科技竞赛一等奖,为防止该项发明被他人非法利用,李某依法申请了专利。李某的做法所体现的法的作用是: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教育作用

D.强制作用

【答案】A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项: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通过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来指引人们的行为。李某为防止发明被他人非法利用,依法主动申请了专利,这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所以,A是本题答案。

B项:法的评价作用指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李某的做法没有体现出来法的评价作用。所以,排除B。

C项:法的教育作用是指运用法律手段教育公民。李某的做法也没有体现出来。所以,排除C。

D项: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李某依法申请专利,并没有体现出法的强制性。所以,排除D。

2.(单选题)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受到《劳动法》有关限制性规定的约束?

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B.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C.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D.用人单位取得大量订单,为了在短期内完成交货,必须组织突击生产的

【答案】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正确答案为D。

【背景知识】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单选题)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犯罪为由将甲拘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甲的逮捕。3个月后,经甲的亲属暗中查访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了真正的罪犯,县人民检察院对甲作出不起诉决定,甲遂请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没有违法行为,国家对甲不承担赔偿责任

B.县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C.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对错捕行为的确认

D.县公安局应当对错误拘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项错误:《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1项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本题中,县公安局对甲实施了错误逮捕,国家应对甲承担赔偿责任。

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后又采取逮捕措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题中,做出逮捕决定的机关是县人民检察院,应由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赔偿。

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关于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是对错误逮捕确认的批复》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是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对该刑事案件审查程序的终结,是对犯罪嫌疑人不能认定有罪的决定。”可见,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对错捕行为的确认。

D项错误:理由同B项。

本题答案选C。

4.(单选题)深圳市成海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成海公司,哪个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A.董事长

B.董事会

C.监事会

D.股东会

【答案】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本题答案选A。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问题。

2006年6月,时某打算成立一家装饰公司,向市某会计事务所申请验资。该会计事务所在未实际验资的情况下,便出具了一份该拟成立公司“拥有资金人民币300万”的虚假验资证明。同年7月,时某凭这份虚假验资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XX装潢有限公司并获得了营业执照。同年年底,群众向市工商局举报时某上述违法行为,工商局立案,经过调查取证,认定时某在申请成立公司过程中有虚报注册资本行为,工商局遂依法做出撤销该公司的工商登记,并吊销了其营业执照。本案中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也被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5.(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A.工商局的公司登记行为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

B.婚姻登记是一种行政审批行为

C.公司登记的前置条件可以由地方性法规设定

D.工商登记属于资格许可行为

【答案】A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项:《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据此,公司登记属于行政许可。A项正确。

B项: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而不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于确定、认定、证明(或证伪)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审批是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B项错误。

C项: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依据是《行政许可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C项错误。

D项:资格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申请,通过考核程序核发一定证明文书,允许证件持有人从事某一职业或进行某种活动。工商登记属资格许可行为。D项说法正确。

本题 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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