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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725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2.01.12阅读次数:7262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725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是:

A.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答案】C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项正确,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B项正确,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项错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的要求不符合规定。

D项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本题答案选C。

2.(单选题)下列表达中,正确的是:

A.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B.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C.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宣告缓刑

D.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适用无期徒刑

【答案】B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项:《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已满14周岁的人犯罪可能被剥夺政治权利。

B项:《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项说法正确。

C项:《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因此不是所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都应当宣告缓刑。C项说法错误。

D项:《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可见,《刑法》仅规定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并未规定不适用无期徒刑。D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选B。

3.(单选题)某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对一当事人的信件进行拆检,弄清了案情并作出了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对当事人所有的信件都无权拆检

B.法院为了查明案情可以对当事人的信件进行拆检

C.法院对当事人与案件无关的信件无权拆检

D.法院拆检当事人信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出公正的判决

【答案】A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当事人的信件属于公民的通信秘密,法院属于审判机关,无权对当事人信件进行拆检。

本题正确答案为 A。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问题。

S省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质监局”)接G省乙公司X市经销部举报称,X市甲公司在600余箱假冒其所生产的“乙牌”瓷砖,质监局当天下午派执法人员到甲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甲公司正在加工处理“乙牌”瓷砖。经现场陪同人员乙公司X是经销部销售经理王某初步鉴定,该批瓷砖在包装上与乙公司产品存在差异,应为假冒。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检查情况,以甲公司该批瓷砖涉嫌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当场对该批瓷砖进行了扣押,并现场向甲公司送达了《质量技术监督扣押决定书》。后经调查,甲公司的“乙牌”瓷砖确系真品,系甲公司直接从乙公司购买,而乙公司X市经销部系“乙牌”瓷砖在S省唯一总代理,该经销部未曾向甲公司销售过“乙牌”瓷砖,其在未做认真调查的情况下认为甲公司的“乙牌”瓷砖为假冒,故而报案。质监局根据后来查实的事实证据,做出了《质量技术监督解除扣押决定书》。

4.(不定项选择题)行政机关采取查封财产的措施后,有下列________情形的,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决定。

A.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B.查封的财务与违法行为有关

C.查封、扣押期限届满

D.当事人提供了财产担保

【答案】AC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A项符合规定(一)。B项中,“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而非“有关”。C项符合规定(四)。D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任何情形。

故正确答案为AC。

5.(单选题)公务员的任用,坚持的原则是:

A.勤能并重

B.管理与监督并重

C.为才是用

D.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答案】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七条:“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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