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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727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2.01.14阅读次数:8351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727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1.(单选题)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下列最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的是:

A.19岁的周某持刀抢劫他人现金10元

B.林某受人胁迫,首次偷窃就盗取了价值400元的食物

C.王某精神病发作,在神志不清时赤手空拳地打伤无辜的路人

D.张某为朋友担保,向他人无息借款5万元,在朋友无法偿还后也未还款

【答案】A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项持刀抢劫涉及抢劫罪,依法应判处至少三年的有期徒刑,故选A。

B项,林某的行为并非出于主观意愿,且盗窃的食物价值较小,不至于判刑。

C项,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身意志时造成危害后果,可以不必承担刑责。

D项,担保行为在民事法律范畴,不涉及刑法问题。

2.(单选题)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地级市不具备立法权

B.海南省三沙市是我国总面积最大的地级市

C.地级市与地区、自治州、盟属于同一行政层级

D.地级市一般管辖区、县、旗、自治旗

【答案】A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A项中“地级市”是民间用语,法律和官方用语是“设区的市”,有些“地级市”是设区的市,有些“地级市”并不设区。所以A项中“地级市不具备立法权”的说法不准确。BCD项表述正确,请考生自行储备。本题答案选A。

【背景扩充】

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是中国的第二级地方行政区,属地级行政区,因其行政建制级别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取代之前的专区之称。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大陆地区地级市数量逐渐稳定下来,在总计333个地级行政区中,其中有293个地级市、30个自治州、7个地区、3个盟,地级市数量约占地级行政区总数的88%,地级市已逐渐取代地区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体。截至2019年1月9日,中国大陆地区共设有293个地级市。

地级市可分为以下3种情况:

1、既设市辖区,又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此类地级市占绝大多数。

2、只设市辖区,不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不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如乌海市、南京市、厦门市、武汉市、鄂州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海口市、三亚市、克拉玛依市。

3、既不设市辖区,又不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不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这些地级市下面直接辖乡级行政区,如东莞市、中山市、三沙市、儋州市、嘉峪关市。

3.(单选题)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下列不属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的是:

A.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

B.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C.有关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

D.本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答案】C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不包括C项。

本题答案选C。

【背景扩充】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地区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4.(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

A.受贿罪

B.贪污罪

C.职务侵占罪

D.滥用职权罪

【答案】B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与题干描述相符。正确答案为B。

【背景知识】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刑法》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5.(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起来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机关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自主管理本地方的财政、经济、文化教育事业。下列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机关的表述,正确的是:

A.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B.必须以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和行动准则

C.必须接受上一级政权机关的领导

D.是指政府机关

【答案】ABC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项:《宪法》第四条规定:“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据此,民族自治地区也不例外,A项说法正确。

B项:《宪法》序言中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据此,B项说法正确。

C项:《宪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据此,C项说法正确。

D项:《宪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和本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据此,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机关与政府机关有区别,D项说法错误。

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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