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顾问

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978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2.09.22阅读次数:6982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978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1.(单选题)王某将自家三层楼房的承建工程承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包工头李某。双方合同约定,李某“包工不包料”,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李某承担。李某找来邻居张某帮工,工资100元/天。施工过程中脚手架倒塌,将在地面上递砖块的张某压成重伤。张某要求包工头李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李某不允,双方闹至法院。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承担全部责任

B.王某、李某、张某都要承担责任

C.李某、张某承担责任,王某没有责任

D.王某、李某承担责任,张某没有责任

【答案】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题干中李某雇佣张某干活,张某受到的损害理应由雇主李某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题干中李某是承揽人,王某是定作人,李某没有施工资质,作为定作人王某选任有过失,王某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单选题)村民会议可以制定村规民约。下列村规民约约定的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是:

A.村民的宅基地不得出售给城市居民

B.村民参与赌博的,取消其一切村集体经济待遇

C.举行婚丧喜庆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D.本村子弟考取大学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答案】B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项:《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所以,村民的宅基地不能出售给城市居民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排除A项。

B项:村民是村集体中的一员,依法享有一切村集体经济的待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规民约以村民赌博而取消一切村集体经济待遇侵犯了村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所以,B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当选。

C项:举行婚丧喜庆活动不超过三天的村规民约顺应了全国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大形势和民意要求,利于规范婚庆事宜,与法律法规不冲突,排除C项。

D项:对于本村考上大学的学生给予物质奖励,是对大学生的一种赠与奖励,利于鼓励学生好好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未违反民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的禁止性规定,排除D项。

本题正确答案为B。

3.(单选题)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其后,乙就与丁结婚,并将一6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实际上甲并未死亡。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也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因此,甲就要求与乙恢复婚姻关系,并以自己未同意将儿子送丙收养主张收养无效。关于甲可否与乙自动恢复婚姻关系及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是否无效,下列正确的是:

A.不能自动恢复婚姻关系、收养关系有效

B.能自动恢复婚姻关系、收养关系无效

C.能自动恢复婚姻关系、收养关系有效

D.不能自动恢复婚姻关系、收养关系无效

【答案】A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民法总则》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乙已经再婚,故甲和乙不能自动恢复婚姻关系。

《民法总则》第五十二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故甲的儿子和丙收养关系有效。

本题答案为A。

4.(单选题)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作了修改,它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属于:

A.基本法律

B.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C.宪法及其相关法

D.基本法

【答案】C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我国法律体系主要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属于宪法及其相关法。本题答案为C。

5.(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关于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B.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C.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D.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村

【答案】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项正确,《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B项正确,D项错误,《宪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C项正确,《宪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本题答案(不正确的)为D。

常识判断|言语理解|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判断推理

更多免费、专业备考资料

请下载老吴公考APP

以下小伙伴发表了留言
0 / 140
评论加载中...
直播预告

直播预告

App下载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联系电话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