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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231期)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3.06.02阅读次数:6191

在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试中,法律常识属于重点题型。广大考生在备战国考和各省省考行测过程中,一定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今天,老吴公考行测研究与辅导专家为大家带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1231期,以便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备考!

1.(单选题)下列金融机构与其可以从事的金融业务对应正确的是:

A.商业银行——股票承销业务

B.人寿保险公司——医疗责任保险业务

C.小额贷款公司——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业务

D.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

【答案】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项,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有:1.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2.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3.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4.从事同业拆借;5.买卖、代理买卖外汇;6.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7.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因此,不能从事股票承销业务,A错。

B项,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属于人身保险业务,而医疗责任保险业务属于财产保险业务。故B项对应错误。

C项,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小额贷款公司不能从事储蓄存款业务,C对应错误。

D项正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包括海外投资保险业务、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来华投资保险业务等,故D项对应正确。

2.(单选题)甲、乙结婚后,乙的父母于2011年11月1日出资300万为甲、乙购买了房屋,房屋产权登记在乙的名下,由于甲外出打工,乙长期在娘家居住,经夫妻协商将房屋出租。2012年4月20日,因甲在外出打工期间与他人同居,乙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甲与乙离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该房屋认定为乙的个人财产

B.该房屋应视为乙的父母只对乙的赠与

C.房屋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当将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分割

【答案】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提到: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乙的财产。选项A、B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收益认定及其处理》中提出: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C项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选D。

3.(单选题)某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查处一商贩强买强卖违法行为时,被该商贩持刀扎伤。执法人员为查明违法行凶事实,将该商贩带回工商局关押数日。下列对执法人员做法的评述哪项是正确的?

A.工商局应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部委规章明文授权,工商局有权拘押该商贩

C.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的执法机关,有权对违法行凶人员采取拘押措施,构成犯罪的才移交法院

D.工商局应及时将该商贩交公安机关处理

【答案】D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A选项错误,故意伤害行为涉嫌刑事案件,不能提起行政诉讼。B、C选项错误,工商局无权拘押该商贩,应及时将该商贩交公安机关处理。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4.(单选题)关于知识产权,说法错误的是:

A.具有专用性、时间性、地域性

B.仅包括财产权的内容而不涉及人身权

C.必须具有首创性、新颖性

D.必须有能为人感知的客观表现形式

【答案】B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B项说法错误,知识产权具有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其他选项说法正确,本题答案选B。

5.(单选题)甲乘坐公交车时因到站未停与司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抢夺正在行驶的公交车方向盘,致公交车失控撞到路边电线杆,乘客及行人受伤、公交车严重受损。甲的行为构成:

A.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交通肇事罪

C.寻衅滋事罪

D.危险驾驶罪

【答案】A

【考点】法律政策-国家法律

【解析】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故A项正确,当选。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不符合题意,排除。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是《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规定。不符合题意,排除。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不符合题意,排除。

因此选择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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