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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西省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人:老吴公考2021.06.07阅读次数:6024

根据《山西省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山西省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技术鉴定中心

时间:2021年6月10日 上午:8:30—12:00

地点: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622办公室(阳泉市新城大道1号)

(二)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鉴定中心

时间:2021年6月10日 上午:8:30—12:00

地点: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713办公室(运城市河东东街3589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有材料均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一)笔试准考证。

(二)本人身份证(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三)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2019年、2020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五)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三)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自觉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如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应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人员接触史和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致电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0351-6865634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0353-2138280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0359-2219698

附件查看>>>

1.山西省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2.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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